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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9章 大哥你失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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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89章 大哥你失望什么? (第1/2页)

    周某人怎么借题发挥呢,其实也很简单。

    这个两高三部,也就是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国家安全部外加公安部。

    他们联合发表的所谓《关于依法保护律师执业权利相关规定》,它是什么性质呢?它就是五个单位联合发的一个文件。

    这个文件在我国法律法规体系中,它的效力是最低的,它甚至连司法解释都不能算。

    而最高法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相关问题的解释,那可是司法解释,效力要比这个文件高很多。

    而如果这个还不行,那《律师法》第三十四条也说了,律师担任诉讼辩护人,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覆盖诉讼全阶段。

    而这里是并没有限制在哪个阶段的,那同样可以当然理解为申诉阶段也可以。

    那么我们现在就可以看了,律师法是哪个单位制定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是谁制定的,是最高法,它是司法解释。

    按照立法法的规定,上位法是要高于下位法的。

    很多人又会好奇,那你说规定都这么明确了,上位法效力要高于下位法,那法官们难道不知道吗?

    法官们当然知道了,但对他们来说,明显就是按照那个两高三部的文件来执行是最好的,因为那样的话,律师连卷宗都见不到,更不用说提起申诉了。

    而案件不申诉,对于他们是结果最好的。

    所以他们完全就可以装作不知道这方面的规定。毕竟他们也算依法的嘛。

    而周云要做的就是刺破他们这种装死的行为。对于上位法和下位法之间的效力冲突,有没有人能管?当然是有的,就是全国人大法工委。

    理论上来说,这些司法解释法律法规都要向人大法工委进行备案审查,如果发现尚未法和下位法相抵触的情况,那有权督促制定该法规的相关部门修改或者直接废止。

    但按照现在的情况来说,是高度依赖于有人主动申请的。

    换句话说就是很多时候都是有人申请备案审查了他们才会去做。

    而周云就可以直接向全国人大法工委申请审查这个规定和刑事诉讼法解释相冲突的问题。

    反正借题发挥嘛,就看东方市中院这次给不给面子喽,不给面子,他会把这个事弄得更大。

    周云排上号,很快便到了自己,随即便到了窗口,提交了自己申请阅卷的材料。

    再审申请窗口的工作人员瞅了瞅面前的周云,想了想道:“您是周云律师吗?”

    周云点点头:“对,是我,怎么啦?”

    工作人员有点奇怪道,我记得您之前不是来这边申请了 300 多个劳动纠纷案的再审吗?为什么这次又过来了,这还是刑事案件。”

    工作人员怀疑是不是这位周律师弄错了。

    周云这边笑了笑道:“这次过来是刑事案件,是因为我又发现这几个刑事案件有问题。这是牵扯到李勇那些刑辩律师的案子。”

    “他们之前不是因为诈骗被判刑了嘛,现在我就要拿着他们的判决书过来申请。”

    “怎么啦?不能申请吗?”

    工作人员这边下意识地开口道:“周律师,这个申请阅卷方面现在还不太行,因为您这边没有立案。”

    工作人员这就是纯粹的一个正常反应,因为其他律师过来申请阅卷,他们都是会这么说。

    然而,他并没有发现对面的靓仔在听到他这句话之后,顿时两眼发光。

    “等等,你说什么?你的意思就是说,要阅卷必须得立案,是不是?”周云站在那里,一字一顿地开口道。

    他这副认真的样子让工作人员有点害怕,正准备点头呢,不过马上又开口道:“那什么周律师,您先稍微等一下,我去通知一下我们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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