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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唱片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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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7章 唱片合约 (第2/2页)

看条件。」

    郑辉拿起合约,翻开第一页。

    他的目光,直接落在了最关键的几个条款上。

    第一,合约年限,五张唱片约。

    第二,版税分成,百分之二十二。

    这是一个极具诚意的数字,即便是四大天王级别的歌手,版税分成通常也就在百分之二十到二十五之间浮动。

    对於一个只发了两张专辑的新人,直接给到百分之二十二,这几乎是破格的待遇。

    郑辉继续往下看。

    第三,签约预付款,五千万港币。

    看到这个数字,郑辉的眼皮跳了一下。

    五千万!

    他知道郑东汉会很大方,但没想到会大方到这个地步。

    在1999年这个时间节点,香港刚刚经历过亚洲金融风暴的洗礼,楼市暴跌,市面上到处都是负资产。

    五千万港币现金,已经足够在香港有名的太平山顶买一栋稍微偏一点的豪宅了。

    郑辉在回神後,马上想起另一件事,1998年,黎明被索尼唱片用四千万的天价签字费硬生生从宝丽金挖走。

    那一次挖角,是宝丽金一道伤疤,让他们在行业内丢尽了颜面。

    如今环球重组宝丽金,正是需要树立威信的时候。对方这次舍得给自己砸出五千万的天价,估计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回应当年那件事。

    郑辉擡起头:「郑先生,好大的手笔。五千万的签字费,放在现在的香港,恐怕找不出第二家了。」

    郑东汉自信地说道:「我郑东汉看人从来不走眼,你前两张专辑已经证明了你的价值,这五千万,是买你未来五年的才华。」

    「条件确实很诱人。」郑辉继续往後翻。

    他很清楚,资本家是从来不会做亏本买卖的。给了这麽高的版税和天价的签字费,後面的条款里,必定有需要他让渡的利益。

    果不其然,在翻到版权归属那一页时,郑辉的眉头微微皱了起来。

    这正是他最关心的东西。

    条款上写得很明确:专辑录音版权(母带权),双方永久共享。

    利益分配细则:合约期及其後五年(共十年内),录音带版权产生的各项收益,环球唱片占80%,郑辉占20%。

    十年後,比例反转。郑辉占80%,环球唱片占20%。

    另外附加了一条特别说明:以上录音版权条款仅限港澳台及海外地区,内地所有版权收益,依旧归郑辉个人所有。

    内地版权全给郑辉,看似是大让步,实则不然。

    在郑东汉和环球高层的内部判断里,现在的内地市场盗版满天飞,正版音像制品的维权成本极高且收效甚微。

    在他们看来,内地市场的版权意识极差,哪怕再过十年,也别指望在版权费上能有什麽大的进展。

    既然是一块短时间内吃不到嘴里的肥肉,不如大方一点送给郑辉,做个顺水人情,还能博取郑辉的好感。

    至於港澳台和海外的录音版权,那才是唱片公司真正的核心资产。

    收益前十年公司占大头,十年後郑辉占大头。

    一首流行歌曲、一张专辑的商业寿命,最赚钱的也就是发行的前三到五年。

    磁带、CD卖完了,各种电台打榜、KTV授权的钱收完了,这首歌的商业价值也就基本被榨乾了。

    等过了十年,这首歌变成了老歌,除了偶尔出个精选集能再卖点钱,母带基本就只能扔在公司的资料室里吃灰。

    所以,郑东汉愿意在十年後把80%的收益权让给郑辉。因为十年後的80%,在他眼里,可能连现在的1%都比不上。

    可是,郑东汉不知道未来,郑辉知道。

    作为重生者,郑辉太清楚录音版权在未来意味着什麽了!

    进入千禧年之後,先是横空出世的彩铃时代,一首热门歌曲的彩铃下载分成,一个月就能高达上千万!

    再往後,随着智慧型手机的普及,流媒体音乐平台(QQ音乐、网易云等)全面崛起。

    数字版权时代的到来,让那些经典的老歌焕发出了比当年更恐怖的吸金能力。

    各大平台为了争夺独家版权,几千万、上亿的版权费往外砸。一首经典的爆款老歌,每年光是平台的播放分成和授权费,就能给母带所有者带来几百万的纯利润。

    这哪里是吃灰的老歌?这分明是能源源不断涌出黄金的泉眼!

    哪怕只有20%,也是个天文数字。

    「郑先生,」郑辉放下合约,擡头看向郑东汉:「这份合约的诚意,我感受到了。我对所有条款都没有异议,只有一个小小的请求。」

    「你说。」

    「关於录音版权,」郑辉的目光落在合同的那一页上:「我理解公司需要掌握黄金收益期的主导权。但是,永久共有这个模式,我个人不太喜欢。」

    他斟酌着用词,语气诚恳地说道:「这些歌,就像我的孩子。我希望有一天,能把它们的完整版权,重新买回来。」

    「所以,我能否在合约里加一个补充条款。约定一个价格,十年之後,我可以选择购回这五张专辑的全部录音版权?」

    郑东汉闻言,靠在沙发上,深深地看了郑辉一眼。

    他有些意外。

    他见过无数艺人,为了钱,为了名,为了更高的版税分成,在合约上争得面红耳赤。

    但像郑辉这样,把眼光放在十年之後,愿意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完整版权而放弃一部分眼前利益的,还是第一个。

    郑东汉沉默了片刻,他在迅速地权衡利弊。

    十年。

    十年时间,足够环球利用这五张专辑,把该赚的钱都赚回来,甚至远远超出预期。

    十年後,这些录音版权的剩余价值已经不多,与其攥在手里,每年收取那点零星的收益,不如做个顺水人情,卖给郑辉,用来维持和这位未来巨星的良好关系。

    想通了这一点,郑东汉脸上重新露出了笑容。

    「辉仔,我欣赏你对音乐的这份心。」

    他点了点头:「没问题,这个条款,我同意加。」

    「为了表示我的诚意,也为了我们未来能长期愉快地合作下去,我给你一个最体面的价格。」

    他拿起笔,在合同的空白处,写下了一行字。

    「十年後,这五张专辑的录音版权,你可以用每张五十万港币的价格,一次性购回。

    总计二百五十万。」

    五十万一张。

    这个价格,可以说低得有些象徵性了。

    郑辉知道,这是郑东汉在向他示好,在为未来更长远的合作铺路。

    「多谢郑先生。」

    郑辉站起身,郑重地伸出了自己的手。

    郑东汉也站起身,握住了他的手,用力地摇了摇。

    「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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