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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3章 环球影业的公关(加更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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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03章 环球影业的公关(加更9) (第1/2页)

    高媛媛走後,郑辉没有立刻睡。

    他面前摊着何岩留下的那个文件夹,翻到了经纪公司那几页。

    四个名字,四种选择。

    caa、cm、ma、ta。

    好莱坞的四大经纪公司。

    caa。

    创新艺人经纪公司,1975年成立,麦可·奥维茨一手缔造的帝国。

    到了2000年,奥维茨已经离开了好几年,去迪士尼当了一阵总裁又被踢了出来,但他留下的体系依然在运转。

    理察·洛维特接手後稳住了局面,caa的客户名单依然是好莱坞最恐怖的存在。

    caa最核心的竞争力,不是某个经纪人多厉害,而是它的打包模式。

    什麽叫打包?

    就是当一个电影项目立项的时候,caa可以一次性把导演、编剧、主演、摄影师全部从自家客户名单里配齐,打包卖给制片厂。制片厂不需要一个一个去谈,caa一站式搞定。

    这种模式的恐怖之处在於,它让caa变成了好莱坞真正的甲方。

    不是制片厂在挑人才,是caa在挑制片厂。

    你想用我家的导演?可以,但你连我家的编剧和主演一起用。

    打包模式也是郑辉最需要的东西。

    + :

    他未来要在好莱坞拍电影,不可能永远自编自导自演。

    就算他想自己来,其他关键岗位的人选,他需要有人帮他去匹配、去谈判、去落地。

    这些caa能做到。

    cm。

    国际创意管理公司,到2000年已经发展成全球第二大经纪公司。

    电影、电视、音乐、出版,全产业链覆盖。cm最强的部门是音乐。

    他们在欧洲的巡演资源很深,伦敦、巴黎、马德里,每一个主要市场都有自己的人脉网络。

    如果郑辉想做一轮欧洲巡演,cm确实能提供caa给不了的东西。

    另外,cm的出版业务也值一提。如果郑辉将来想出书,自传也好、电影理论也好,cm能对接到全球最好的出版商。

    但问题在於:cm的电影资源,确实不如caa。

    在2000年这个时间节点上,cm在电影领域的客户质量和打包能力,和caa之间存在明显的差距。

    不差,但没有让郑辉眼前一亮的东西。

    ma。

    威廉·莫里斯经纪公司。

    老牌巨头,历史能追溯到1898年,一百多年了。

    在2000年,ma仍然是四大之一,底蕴深厚,资源稳固。

    + :ma最强的领域是电视综艺和脱口秀。《今夜秀》、《奥普拉》、美国几乎所有顶级综艺节目的幕後,都能看到ma的影子。

    但这恰恰是郑辉最不需要的。

    他的重心在电影和音乐,不在综艺。

    ma的另一个问题是,太老了。

    不是说老不好,稳重、经验丰富、行业声誉高,这些都是实打实的优势。

    但老牌公司往往意味着保守、意味着流程冗长、意味着对新事物的反应速度慢。

    有意思的是,caa的创始人奥维茨,就是从ma出来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caa就是ma的叛逆之子,年轻、激进、不按套路出牌。

    这种气质,和郑辉自己更像。

    ta。

    联合人才经纪公司,1991年成立,四大里面最年轻的。

    到了2000年,ta已经站稳脚跟,在独立电影领域建立了很强的口碑。他们代理的导演名单很有说服力,伊纳里图、金伯莉·皮尔斯、大卫··拉塞尔,这些人都是在坎城或圣丹斯被发现的独立电影导演。

    如果郑辉还是一个刚刚冒头的新人导演,ta可能是最好的选择。

    他们敢赌新人,愿意在一个人还没有被市场验证的时候就投入资源。

    但问题是,郑辉现在已经不是新人了。

    + :

    他是一个在坎城拿到五十三年历史最长掌声纪录、场刊3.7分、全球媒体头条的全球现象。

    他不需要被发掘。

    他需要的是一个能把他已有的势能转化为最大商业价值的平台。

    ta能给的资源,caa都能给,而且更多。

    条件更灵活,对新导演友好。

    但这两条优势,对现在的郑辉来说,已经不是优势了。

    四家公司的优劣,在郑辉脑子里已经排清清楚楚。答案几乎是明摆着的。

    但他不会只见caa。

    四家都见,四家的条件都听完,然後做最终决定。

    不是因为犹豫,而是因为,只有让所有人都出完牌,你才能确保自己拿到的是最好的那一手。

    这是谈判的基本功。

    ……

    接下来的两天,郑辉安心待在酒店里休息。

    但外面的世界,并没有安静下来。

    环球影业的公关机器,开始全速运转了。

    五月十九号起,一个词汇开始在坎城的每一个角落高频出现:

    + :

    「作者电影。」cnéma 『at。

    这个起源於法国的概念,在过去几十年里被无数影评人和学者反覆定义、争论、重新诠释。

    它的核心含义很简单:电影是导演个人表达的艺术品,导演就是电影的作者,就像作家之於、画家之於画作。

    一个导演如果能在自己的所有作品中贯穿统一的视觉风格、叙事主题和个人印记,他就配上作者这个头衔。

    但问题在於,在过去的电影史上,作者电影这个概念更多是一种理论层面的定义。

    因为电影从来都不是一个人的艺术。

    一部电影需要导演、编剧、摄影、剪辑、配乐、演员…几十个甚至上百个工种的协同合作。

    导演可以掌控大方向,但他不可能真的一个人完成一部电影。

    直到《爆裂鼓手》出现。

    环球影业的公关团队抓住了这个切入点。

    他们在媒体通稿中放出了一条此前从未公开的信息,

    郑辉不仅是这部电影的编剧、导演、主演、鼓手和配乐人,他同时还亲自参与了影片的剪辑工作。导演。编剧。主演。鼓手。配乐。剪辑。

    六重身份,集於一人。

    而且每一项,完成度都达到了顶尖水准。

    不是没有人尝试过自导自演。

    + :

    查理·卓别林做过,奥逊·威尔斯做过,伍迪·艾伦做过,梅尔·吉勃逊做过。

    但他们中的大多数,要麽是因为预算有限不不自己上,要麽是某一项能力明显弱於其他项,演好但拍一般,或者拍好但演技平庸,或者导演和表演都不错但配乐交给了别人。

    没有人,真的没有人,像郑辉这样:

    导演水平足以拿金棕榈。

    演技足以角逐影帝。

    编剧足以竞争最佳剧本。

    配乐本身就是一张值单独发行的专辑。剪辑凌厉精准,节奏掌控堪称教科书级别。

    而鼓技,那段每分钟四百拍的极限l,已经不是电影技巧的范畴了,那是不可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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