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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5章 为了十八岁的自己(加更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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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25章 为了十八岁的自己(加更16) (第2/2页)

英黄一起攻击郑辉的报纸杂志就更惨了。

    《明报周刊》的那期专题里,每一家发表过攻击性报导的报刊杂志都被标注了刊名和日期。

    + :

    歌迷们手里拿着那期杂志,按图索骥。

    七月下旬,九龙某栋写字楼下。

    一群年轻人围在楼下,手里拿着一摞从旧书店买来的过期杂志。

    领头的是个戴眼镜的大学生模样的男孩。

    「就是这里,八楼。」他仰头看了一眼写字楼的招牌。

    「点火。」旁边的人递过来一个打火机。

    大学生接过打火机,从那摞杂志里抽出一本,翻到当年攻击郑辉的那一页,点着了。火焰在七月的热风里窜起来,纸张迅速卷曲、发黑、化为灰烬。

    然後他把燃着的碎片往写字楼门口的方向一扬。

    「当年你们怎麽写他的?说他『除了销量和金钱再无其他』!现在看看,谁才是除了钱什麽都没有?」

    围观的路人有人掏出相机拍照。第二天,这些照片又上了报纸。

    然後,更多的杂志社、报社门口出现了类似的场景。

    有人烧杂志,有人往楼上扔。

    有一家在湾仔的小报社,早上编辑推开门,发现门口堆了一摞烧了一半的旧期刊,上面还压着一张纸条:「这些是你们98年的杰作,现在还给你们。」

    各个报刊杂志扛不住了。

    从七月底到八月初,先後有十一家媒体通过各自的版面刊登了道歉声明。

    措辞大同小异,「对1998年相关报导中不够客观、不够审慎的内容深表遗憾」。

    + :

    事态越闹越大。八月一号上午,郑东汉接到了郑辉的电话。

    「郑生,该收了。」

    郑东汉问道:「你不想继续?英黄现在已经快撑不住了。」

    「不是不想,是过了。这些事情闹到现在,已经够了。再继续下去,性质就变了。

    我不想让歌迷因为我去触犯法律,也不想让别人觉我在利用他们。」

    郑东汉沉默了几秒,然後叹了口气:「那好吧,那你打算怎麽收?」

    「以我个人名义发一个声明。内容大概是…」

    郑辉想了想措辞。

    「都是以前的事情了,过去的就让它过去。

    如果真有人当年的行为侵犯了我的权益,我会通过法律途迳自己解决。请大家不要再为了我做出过激的举动,理性一些。」

    「嗯,这个调子可以。」郑东汉点头:「既做了好人,又留了余地。

    『通过法律途迳自己解决』这句话一出,那些道了歉的自然松口气,没道歉的就要开始紧张了。」郑辉的语气严肃起来:「所以,声明发出去的同时,我要起诉一家。」

    「哪家?」

    「98年11月那期的《新潮》杂志。就是写『连亲情爱情都极其淡漠』那一家。」

    + :

    郑东汉一下子就明白了。

    所有攻击里面,只有这一条最狠,直接攻击他对家人冷漠。

    对一个刚失去父母的十八岁孩子说他「连亲情都极其淡漠」、「除了销量和金钱再无其他」。

    这不是评论,这是人格攻击。

    而且它对郑辉造成的心理创伤是实实在在的,在那个晚上,这段话是唯一让郑辉脸色黑下来的。

    「名誉侵害和精神损失。」郑辉说:「98年11月发的,现在2000年8月,还在两年的起诉期内。」

    「索赔多少?」

    「五百万港币。」郑东汉在电话那头思索下,这个数字不大也不小。

    大了会显贪婪,小了会显敷衍。五百万刚好,足以让那家杂志社伤筋动骨,又不至於让公众觉郑辉在趁机捞钱。

    而且这个金额本身就是一种态度,我的尊严值这个数,你当年那些话让我付出的代价,不比这少。

    「好,好数字」郑东汉评价。

    「你帮我找个好律师。」

    「用不着我找,你那个案子太乾净了,原文白纸黑字写在那里,一个标点符号都跑不掉。随便哪个律所都抢着接。」

    郑东汉顿了顿,又说:「而且我敢保证,等你起诉的消息一出来,那家杂志社八成会主动找你和解。他们打不赢的。」

    「打不打赢是法院的事。」郑辉说:「但我要让他们知道,我不是不追究,我是在选择追究谁。」

    「以前的事我可以既往不咎,但有一条底线,攻击我父母的,一个都别想跑。」

    + :

    八月三号。

    郑辉的个人声明和起诉书同时见诸各大媒体。声明温和,起诉凌厉。

    一手橄榄枝,一手利剑。

    整个香港的舆论场,在这一天彻底安静了下来。

    道了歉的杂志社总编们如释重负,没道歉的连夜谘询律师和开会。

    而《新潮》杂志社的老板,据说在看到起诉书的那一刻,手里的茶杯直接摔在了地上。

    ……

    八月四号,清晨。

    紫玉山庄,郑辉坐在别墅的客厅里,面前是一杯刚泡好的铁观音。

    何岩把当天的报纸摞在了他旁边的小桌上。

    「老板,《大公报》、《文汇报》、《星岛日报》都转了你的声明。《明报》的社论版还专门写了一篇评论,标题叫『以法律收场,是最好的结局』。」

    「嗯。」

    「香港那边歌迷已经开始撤了,昨天只有一家杂志社门口还有人,今天应该也没了。」「好。」

    何岩犹豫了一下:「还有一件事。《新潮》那边已经通过律师传话过来了,想私了。」

    郑辉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 :

    「不接。」

    「走法律程序。我要一个判决结果,不要一个和解协议。」

    何岩点了点头,转身下楼。

    客厅里只剩下郑辉一个人。

    八月的bj,阳光已经很烈了。

    窗外的湖面在光线下泛着碎金一样的波纹。

    郑辉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

    他想起了两年前那个晚上,在酒店房间里翻开那些报纸的自己。那些恶意的文字像针一样扎进来的感觉,他还记。

    有些帐,该算的还是要算。

    不是为了钱。

    是为了那个十八岁的自己。

    那个坐在酒店房间里,看着满桌恶意,一声不吭的少年。

    他们欠那个少年一个公道。

    接下来的路还很长。

    但正如他在演播室里对李小萌说的:他不用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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